多举措 齐发力 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进行时”

  为了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出租车违价、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服务质量等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通过落实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对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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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任务,细化了责任和分工,明确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共同承担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随后,建立了以常态化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的方式,整治出租车市场秩序。那具体怎么个考核办法和内容,我们采访到了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出租科负责人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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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出租科负责人 姚进:

  一是依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期内,扣分超过25分,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出租车驾驶员注销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清出从业人员队伍,两年内不得上岗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二是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累计扣分达到15分以上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暂扣涉事车辆,停业参加七天的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签订书面保证书,方可上岗营运。三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曝光违法违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业人员;加强出租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我市全面治理出租汽车行业的有力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除公开通报、曝光以上两种情形外,还落实了出租车驾驶员信誉考核公示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每月公示一次考核期内已经被扣除了分数的驾驶员,以此提示驾驶员注意在运营期间杜绝违规经营,加强文明服务,避免因违法违规或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举报受到处罚、扣分。

  在整治的过程当中,佳木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长效工作机制,支队行政处罚完毕后移交给市道路运输中心进行驾驶员教育培训,同时定期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相应信息,作为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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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审理科科长 孙凯鹏:

  我支队结合当前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特点及客流情况,加大了执法人员路面巡查、检查频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增派执法力量,延长执法时间,加强区域巡查值守和监管力度。开通投诉举报电话0454 8939126,要求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信息后,2小时内必须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能立即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24小时内固定证据,处罚完毕后向及时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我支队分别在飞机场、火车站等客流量较大场所,设置了出租车运价参考公示板,让运价更加透明。还向乘客发放了3万余张服务监督投诉卡,出租车运价、投诉电话、一目了然。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媒体,对违规出租车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曝光,截止目前已曝光35批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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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这次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负责的是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针对本年度因违法违规行为扣分至3分及以下的驾驶员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了4期这样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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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行业信用科 王宏雷:

  根据工作要求,我们在培训过程中制定了《出租车企业经营承诺书》、《驾驶员服务承诺书》,培训班的管理要求,培训班的管理计划和考核内容。同时制定了14课时的相关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涉及相关的巡游出租车的管理规定、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公约以及服务巡游出租车安全驾驶等相关内容。截至目前,我们共培训了41名驾驶员,一共培训了4期,驾驶员扣除分数公示已达8期,共计6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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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这样的整治和培训,使广大的驾驶员朋友更能了解到了自己的服务职能,更有效的维护了城市的交通秩序、保障了道路安全,也提升了服务质量。驾驶员李师傅,就是因为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设备等行为,参加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违法行为的教育培训班。他表示,受益匪浅。

​驾驶员 李师傅:

  通过学习,我对自己的职业有了深刻的认识,作为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为有出行需求的人提供舒适合理的服务。培训结束后,我也做出了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一名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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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编:赵文嘉 刘明明

责  编:崔 新

内容审核:李 忠

发布审核:付旭红

统  筹:陶 毅

监  制:董晓艳